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省内家禽和生鲜牛奶的稳产保供工作,2月11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决定对全省家禽和生鲜牛奶重点收购加工企业实施临时补助政策,每吨鲜奶有望获得一次性补助500元。
补助政策显示,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自2020年1月23日开始),浙江省内的家禽养殖龙头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定点屠宰业按原订单(合同)收购省内活禽10万只以上的,省财政按其实际收购量给予一次性临时补助,其中鸡、鸭、鹅每只补助2元,鸽每只补助1元;省内乳品收购加工企业按原订单(合同)收购价或不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保护价收购省内奶农投售合格生鲜牛奶的,省财政按其实际收购量给予一次性临时补助,标准为每吨500元。
想要申请上述补助的浙江省乳品收购加工企业,需填报补助资金申请表,并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乳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企业的收购凭证(须有养殖场户签名及联系方式)、与养殖场户签订的收购合同(或订单)、企业的收购流水单(或台账)。
浙江省财政将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结束后一次性清算拨付相应资金。各地可根据农产品稳产保供需要和企业收购进度,视情况先行垫付补助资金。宁波由宁波市自行确定补助政策。
据奶业上游杂志《荷斯坦》估算,浙江全省商品奶牛存栏数在3万—4万头,年牛奶产量在12万吨左右。如果全部在省内加工并获得补贴,则需日均补17.5万元,月需资金500多万元。
业内认为,浙江省的补贴政策对于缓解乳企收奶压力、生鲜乳销售不畅问题有一定帮助,但如果乳制品加工企业终端销售情况得不到缓解,对生鲜乳的需求仍受限,奶农积极性依然有待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