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煌上煌”)发布公告称,因全资子公司福建煌上煌食品有限公司被认定排放污水总磷浓度超标,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并罚款100万元。但煌上煌认为上述监测等存在不规范情形,对处罚决定不服,已向当地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根据公告,近期,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对福建煌上煌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放的污水进行取样监测,发现排放污水总磷浓度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规定,因此对其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超标排污违法行为,并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福建煌上煌经自查发现,导致排放污水总磷浓度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工业洗涤剂清洗车间地面不当。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福建煌上煌立即停止使用现有洗涤剂,改为使用无磷型洗涤剂清洗地面,并添置先进的水样检测设备替换原水质检测设备;加强处理后水样监测,每天取样监测,定期将样本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对自行监测不合格废水进行回流污水处理池重新处理,直至自行监测达标后再排放。福建煌上煌还委托专业公司对污水管网彻底清理和定期清理。
此外,煌上煌向福建煌上煌详细了解受到处罚经过后,认为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在环境执法的监测项目、采样监测等存在不规范情形,且根据不交叉执行原则,福建煌上煌应执行行业排放标准《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而非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因此,煌上煌已于2020年1月2日向福清市人民法院提请了行政讼诉。
煌上煌指出,以上行政处罚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煌上煌把此次事件作为典型,召开环保专题会议和培训,加强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针对上述事件,2020年1月3日,新京报记者致电福建煌上煌。工作人员称,相关人员尚在外出,将在了解情况后给予回复。截至发稿时,对方尚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