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晚间,中粮集团旗下白酒上市公司酒鬼酒发布公告称,因与珠海市塔鑫酒业有限公司(简称“塔鑫酒业”)未能达成一致,已于10月22日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依法判令解散双方的合资公司酒鬼洞藏酒销售有限公司(简称“洞藏酒销售公司”)。近日,酒鬼酒收到了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根据酒鬼酒公告显示,2012年3月13日,酒鬼酒和塔鑫酒业共同发起成立了洞藏酒销售公司,经协商,注册资本最终为5000万元,酒鬼酒和塔鑫酒业各出资一半,各占50%股权,登记机关为珠海市工商局。
据了解,洞藏酒销售公司由塔鑫酒业的实际控制人李健康担任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塔鑫酒业对酒鬼洞藏酒销售有限公司实现了实际控制。而作为另一股东的酒鬼酒则通过委派三位董事对洞藏酒销售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但自2016年,原告酒鬼酒委派的董事由于各种原因已全部从酒鬼酒离职,已无法履行董事职责,在此情况下酒鬼酒多次要求召开股东会议更换上述已离职董事,但塔鑫酒业一直拒不同意。
此外,由于洞藏酒销售公司成立后业务拓展不理想,主营业务逐年萎缩,到2015年已基本陷入停滞状态,不能实现当初设立该公司以扩大酒鬼洞藏酒产品的销售目的。酒鬼酒和塔鑫酒业曾就更换董事会成员、按期提交年度财务报表、解散洞藏酒销售公司等事宜进行过多次协商,但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对于此次诉讼,酒鬼酒表示,因洞藏酒销售有限公司2015年始已基本陷入停滞状态,营业收入很小,解散酒鬼洞藏酒销售有限公司对酒鬼酒本期及期后利润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