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晚,上交所向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威龙股份”)下发问询函,要求其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珍海涉及的3起金融借款纠纷案进行说明,是否存在违规担保。而自10月份以来,王珍海公开披露的因借款纠纷导致的股份冻结已达4起。
控股股东全部持股被轮候冻结
威龙股份披露的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显示,根据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鲁06执保243、244、245号民事裁定书,在与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王珍海、范崇玲、龙口市威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威龙集团公司、天水盛龙果园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三案中,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向法院申请对王珍海所持全部威龙股份1.57亿余股进行轮候冻结,冻结数占公司总股本的47.23%。
对此,上交所10月17日下发问询函称,威龙股份未披露对王珍海的上述借款提供担保,也未披露公司与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存在借款和诉讼纠纷,因此要求威龙股份补充披露王珍海及威龙股份在上述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涉诉金额、履约能力等,公司是否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以及实控人是否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等。
威龙股份2018年年报显示,威龙集团是其关联公司,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是其合作方。而据威龙股份招股书,威龙股份与山东龙口酿酒有限公司曾存在关联。
1995年3月,黄县葡萄酿酒公司与山东龙口粉丝公司、龙口发酵厂、山东龙口酿酒公司合资成立威龙集团,威龙集团持有烟台威龙35.29%的股份。1996年5月,葡萄酿酒公司将其持有的威龙集团200万股转让给王珍海。1998年4月,集体资产从威龙集团及烟台威龙退出。2007年威龙股份前身成立,同年烟台威龙将与葡萄酒生产相关的经营性资产转予威龙股份。在威龙股份设立前,王珍海持有威龙集团24%的股权。
多次卷入金融借款纠纷案
而自今年10月以来,威龙股份实控人王珍海已卷入6起金融借款纠纷,所持股份被多次冻结。除上述3起案件外,10月7日,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对王珍海所持有的6.47%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冻结;10月14日,因卷入民间借贷纠纷,王珍海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约1.36亿股被司法冻结;10月15日,因财产保全纠纷,中国农业银行天水分行申请对王珍海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进行轮候冻结。
10月10日,上交所已就王珍海股份质押、冻结事项向威龙股份明确监管要求。此前,威龙股份证券部曾于10月8日答复新京报记者称,王珍海股份质押及借款纠纷主要用于个人资金周转,与上市公司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