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食用农产品2类食品452批次样品。抽检糕点190批次,不合格10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262批次,不合格6批次。
广西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桂林万达店销售的“红皮鸡蛋”,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测结果为1494.3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第八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南宁市顶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蛋黄酥(鸭蛋黄·红豆味)”,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检测结果为6.6mg/g,标准规定为≤5mg/g。
柳州市柳南区倪氏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由广西柳州市桂香园食品厂生产的“早餐饼”,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检测结果为9.8mg/g,标准规定为≤5mg/g。
柳州市鱼峰区旺旺发发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柳州市永康糕点厂生产的“芝麻绿豆饼”,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检测结果为20.1mg/g,标准规定为≤5mg/g。
融安县慧隆批发店销售的标称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玉兴食品厂生产的“开口枣(油炸类糕点)”,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检测结果为6.5mg/g,标准规定为≤5mg/g。
融安县慧隆批发店销售的标称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玉兴食品厂生产的“兰花根(油炸类糕点)”,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检测结果为6.0mg/g,标准规定为≤5mg/g。
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南宁市武鸣区三得利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南宁市闽厦食品厂生产的“绿豆馅饼”,不合格项目为霉菌,检测结果为3.3×103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
桂林市汉方斋食品有限公司象山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桂林灵川县庆丰园食品厂生产的“龙须酥(原味)”,不合格项目为霉菌,检测结果为5.1×102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
霉菌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
柳州市桂达怡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由玉林市麦丰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蒸绿豆饼”,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①1.8×104CFU/g、②5.7×103CFU/g、③2.4×104CFU/g、④1.7×104CFU/g、⑤6.0×103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CFU/g、M=105CFU/g。
柳州市燕芳小食品销售部销售的标称由柳州市雅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心吧(奶酪酱面包)”,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①1.2×105CFU/g、②4.1×104CFU/g、③1.9×104CFU/g、④1.3×104CFU/g、⑤1.1×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CFU/g、M=105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秀峰区好有缘超市阳光店销售的标称由桂林市桃花江食品厂生产的“贡品酥”,不合格项目为: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结果为0.70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
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①6.6×104CFU/g、②3.6×104CFU/g、③8.8×104CFU/g、④2.9×104CFU/g、⑤3.3×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CFU/g、M=105CFU/g;
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①7.3×103CFU/g、②9.2×103CFU/g、③1.1×104CFU/g、④1.1×104CFU/g、⑤1.0×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CFU/g、M=102CFU/g;
沙门氏菌检测结果为①检出、②未检出、③检出、④未检出、⑤检出,标准规定为n=5、c=0、m=0/25g;
霉菌检测结果为590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摄入受沙门氏菌污染的食品,一般会出现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发烧等症状,消除食品中沙门菌最常用的方法是热加工,沙门菌对热敏感,普通的巴氏消毒和烹饪条件就足以杀死沙门菌。
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七星分公司销售的“芹菜”,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检测结果为0.068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广西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桂林万达店销售的“上海青”,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检测结果为0.27m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1mg/kg。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毒死蜱对鱼类及水生生物毒性较高,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长期暴露在含有毒死蜱的环境中,可能会导致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七星分公司销售的“豆角”,不合格项目为水胺硫磷,检测结果为0.11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水胺硫磷属一种速效广谱硫逐式一硫代磷酰胺类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杀卵作用,无内吸作用。能通过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中毒。
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七星分公司销售的“韭菜”,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检测结果为0.12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风险等。
临桂苏尔玛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鸭蛋”,不合格项目为氟苯尼考,检测结果为210.5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为氯霉素的结构改造药物。只有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具有胚胎毒性和免疫抑制等副作用。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