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11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9年9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2019年月饼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2号〕涉及上海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的1批次产品。
上海闵行华漕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无蔗糖黑麻椒盐味月饼(苏式月饼),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19-07-20;商标:/;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马鞍山市康丽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检验结果11.2mg/g,标准值为≤5mg/g。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7099—2015)中规定,酸价(以脂肪计)在糕点中最大限量值为5mg/g。月饼中酸价超标的原因,可能与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或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等有关,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致使酸价超标。酸价超标的食品会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食用后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
经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海闵行华漕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上述不合格无蔗糖黑麻椒盐味月饼(苏式月饼)的情况为:购入16kg,销售9.7kg,库存6.3kg。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上海闵行华漕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停售、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并对上海闵行华漕大润发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