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措施发布公告。
临渭区党武斌销售部经营的土鸡蛋(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440331002,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2018-09-05)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临渭区永乐活禽宰杀店销售的鸡蛋(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440331004,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2018-09-06)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临渭区长江活鱼店销售的乌鸡(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440330964,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2018-09-04)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临渭区放心活鸡活鱼店经营的乌鸡(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440330956,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2018-09-04)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华阴市庆丰水产店营的鲶鱼(抽样单编号:GC18000000440330952,生产/加工/购进日期/食品批号:2018-09-04)经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孔雀石绿(总量)项目不符合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