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8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中路2号杨淑兰所售黄豆芽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检验结果为0.029m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中枢神经兴奋药甲氯芬酯的中间体,易溶于水。达到一定剂量时,可显示某些胚胎毒作用,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标已取消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不合格原因为种植过程违规使用。
酉阳县钟多街道钟灵山农贸市场一楼15号摊位刘仕钗所售鲤鱼不合格项目孔雀石绿,检验结果为847.5μg/kg,标准值规定不得检出。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