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北京市纪委市监委了解到,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针对媒体曝光的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启动问责调查,对北京同仁堂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梅群等3名企业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要求北京同仁堂集团纪委对相关11名企业干部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按照企业管理制度进行职务调整、解除合同及经济处罚。
2018年12月,有媒体曝光北京同仁堂蜂蜜外地生产商盐城金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回收过期蜂蜜。调查发现,该公司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涉事产品、处以罚款,并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相关人员实施市场禁入。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调查发现,北京同仁堂集团党委没有充分发挥在国有企业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内部管理混乱,对下属企业监督管控不力,对控股企业存在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问题失察失责,相关企业质量管控制度虚化不落实,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对“同仁堂”品牌形象产生恶劣影响。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同仁堂蜂蜜问题,触及了食品安全这根红线,损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有资产权益,应当予以严肃处理。此次共问责处理14名个人,包括书面检查1人,给予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政务记大过处分1人,诫勉问责1人,其他5人分别给予降职、免职、解除劳动合同、调离岗位等相应处理。上述党纪政务处分已于2019年2月3日前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