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前消费确认”能否遏制旅游景区“宰客”?
近日,黑龙江省物价局发布《黑龙江省旅游业明码标价规定(试行)》(简称《规定》),规范旅行社、旅游景区餐饮业、旅游住宿业等明码标价行为,要求旅游餐饮经营者实行“餐前消费确认”。该规定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试行1年。
针对旅游景区餐饮业,《规定》要求旅游景区及周边与旅游密切相关的餐饮业经营者对菜肴进行明码标价时,应当使用菜谱、菜肴展台价格牌、墙上图片菜牌、价格本等方式标示,标示内容包括品名、计价单位、价格等,不得采用“时价”“面议”等模糊标示。并且,旅游餐饮经营者应当实行“餐前消费确认”,在顾客点餐后,将菜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标注在二联点菜单上,现场交消费者签字确认后方可下单上菜,同时应将结算联交给消费者。结算时,按照点菜单上消费者确认的价格进行结算。
近年,各地旅游市场频现宰客事件。今年1月,黑龙江雪乡一家民宿被网友曝出房间价格坐地起价、餐饮价格畸高等问题。2017年12月,有游客投诉云南一导游采取辱骂、威胁、不发放房卡及驱赶换乘车辆等手段强迫8名游客购买商品,该涉事导游后被判处强迫交易罪名成立,一审获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5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青岛发生“38元大虾事件”引发公众关注,点餐时确认38元一份的大虾,结账时变成38元一只。
这些欺骗游客的现象,不仅损害了游客的利益,扰乱了当地的旅游市场秩序,更影响了当地的形象,阻碍了旅游业的发展。
为了保护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扭转游客心中的不良印象,各地政府也都相继出台了针对当地旅游问题的整治措施。2017年3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这被称为“史上最严”的22条旅游市场整治措施,明确取消了旅游定点购物,禁止“不合理低价游”,从购物场所、旅行社、导游、属地政府责任等7方面“立出规矩”。
作为服务提供方,各行业协会也发挥自身力量,号召从业人员进行自我监督。今年“十一”黄金周前夕,青岛百家餐饮企业发布诚信公约,承诺明码标价,杜绝价格欺诈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方的努力也换来了成效。据全国旅游投诉平台12301统计,从去年4月到今年2月,云南旅游投诉同比下降76.8%。据《新京报》报道,今年“十一”黄金周,记者在青岛探访的十余家餐馆均实行明码标价。
尽管旅游行业乱象整治涉及多个部门,一些新兴的旅游业态也给监管带来了一定挑战。但是以上的成功案例说明,政府出台细致可行的整治措施,配套执法落地实施,再加上行业自律,舆论监督,通过市场手段对旅游业经营者优胜劣汰,旅游景区宰客现象是可以被遏制的。
黑龙江省《规定》的配套解读目前正在制定中,希望其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落实措施,让游客开心旅游,明白消费。